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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觀新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保護區進入申請書
注意事項
- 一、進入保護區前應詳閱申請須知。
- 二、進入保護區人員應隨身攜帶許可證及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查驗。
- 三、若需採集標本者,應另取得標本採集許可證明,違反者依法處罰之。
- 四、本保護區每日核准申請人數,由桃園市政府依保護區經營管理計畫訂定之。
- 五、保護區多屬海岸潮間帶之天然濕地,進入者應自行注意安全,如發生意外,桃園市政府概不負任何責任。
- 六、保護區有遭受天然、人為或其他不明原因危害或重大疫病蟲害侵襲之虞時,管理機關(構)得逕行關閉或限制人員進出,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並以系統最新公告為準;已申請核准許可進入者,應重新申請。